法規名稱: 高雄市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69年01月16日

條文關聯

  常務委員會權責如左:
  一、本會組織規章草案之審議。
  二、本會總幹事提名人選之議決。
  三、本會委員會議決議案件執行。
  四、捐贈本會財物之接受及義務履行之議決。
  五、福利事業舉辦項目之議決。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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