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公共藝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1月08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設置管理委員會,審議下列事項:
  一、本基金之年度經費運用計畫及計畫執行報告之審議。
  二、本基金之保管及動支事項。
  三、本基金之預算、決算及會計報告。
  四、其他有關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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