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使用本場地與相關設施及設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有毀 損,應予修復;未修復者,主管機關得逕為修復;不能修復或滅失者,申 請人應照價賠償。 前項修復或賠償所需費用,主管機關得自保證金中扣抵;保證金不足扣抵 時,應予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