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門牌證明書及門牌工本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8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依高雄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
  項以及規費法第十條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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