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庫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7月19日

條文關聯

  高雄市市庫(以下簡稱市庫)經管本市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市營事業機
  構(以下簡稱各機關)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財物,以高雄市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為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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