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98
人,瀏覽人次:
85149425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澎湖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9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七條
本自治條例所未現定事項,適用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並準用中央法規標 準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