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辦理社區大學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7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府對於社區大學應進行定期評鑑,作為改進或委託辦理續約之依據,
  其評鑑要點由本縣終身學習推展委員會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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