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申請程序: 一、民間防護災害支援,由本局向澎湖防衛司令部申請。 二、防區陸海空軍如須民防任務隊支援時,應向澎湖防衛司令部申請, 轉知本局調派支援。 三、為爭取時效或通信遭受破壞,不能依申請程序申請支援時,得直接 向鄰近單位申請之,惟事後應向澎湖防衛司令部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