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推行讀書會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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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屏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終身學習教育,營造讀書風氣,
    藉閱讀、研討以發揮團隊思維,精進專業知能與人文素養,型塑以知
    識為導向之學習型組織,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之依法進用人員。但不含學
    校教師。

三、本府各處、所屬依級機關(以下簡稱各單位)得自定組織章程,成立
    讀書會,並由各單位副主管擔任主持人,其餘各機關學校得比照辦理
    。

四、讀書會選讀書籍以國家文官學院遴選年度之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
    動「每月一書」書目為主,各單位亦可依需求另選讀書籍。

五、讀書會辦理時間由各單位自行決定,並可利用處(局)務會議等集會
    併同舉辦。

六、辦理年度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其相關作業規定,由本府另定
    之。

七、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各單位年度預算經費勻支。

八、鄉(鎮、市)公所讀書會推行之實施,得准用本要點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