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東縣政府圖書館視廳室設備借閱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1月24日

所有條文

一、本室典藏以錄影(音)帶、CD、LD為主,提供民眾於本室聆聽、觀賞
    、教學之用,概不外借亦不對外拷貝。

二、民眾使用本室設備,憑閱覽證免費借閱錄影(音)帶。

三、每人每日以借閱錄影(音)帶、CD、LD乙卷為限。

四、閱覽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否則註銷閱覽資格,閱覽證遺失得重新辦
    理申請手續。

五、使用本室設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室得註銷其閱覽資格或依毀
    損器材之市價,照價賠償。
  (一)凡損毀本室各項設施者。
  (二)凡損毀本室錄影(音)帶、CD、LD或視聽器材者。
  (三)凡妨礙他人閱覽及私自攜出本室錄影(音)帶、CD、LD視聽器材
        者。

六、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者,得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