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和曲線之配置: 一、設於單曲線、複曲線或反向曲線之兩端者,應將緩和曲線全長之一 半,設於圓弧部分,另一半設於直線部分。緩和曲線與直線啣接處 ,其加寬與超高之值均為零,與圓弧啣接處,其加寬與高超之值與 圓弧部分同。 二、插於複曲線或反向曲線中間者,應將緩和曲線全長各半分配於前後 圓弧部分,其兩端之加寬與超高,分別與前後圓弧部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