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鑽孔紀錄。
  路基土壤探鑽及鑽孔,應有一完備及有系統之紀錄,如樣品之採集部位
  及編號、地面之狀態,土壤原始之物質、地形以及在鑽孔中所見到之土
  壤,其斷面之描述,如土壤之層數、層次、及每層厚度等,均應有詳細
  之記載。鑽孔記錄,應指示出地下水位之高度,及探鑽時發現滲漏層次
  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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