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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五十八條
粒料。 所用粒料,須為潔淨之碎石或礫石,質地堅實,且均勻不雜有太簿太長 或易於風化之片塊以及其他不適宜之雜物,其洛杉磯磨耗試驗時之磨耗 百分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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