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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八十九條
有筋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版厚度及鋼筋用量。 有鋼筋之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層厚度及鋼筋用量按交通量及路基分類規定 如下表,表中之混凝土其二十八天之抗壓強度不得低於二八0公斤/平 方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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