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快車道寬度:
  一、高速道路、園林道路及主要道路,每車道寬度不得少於三.五公尺
      。
  二、次要道路,每車道寬度不得少於三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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