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交流道立體交叉處入口匝道端點之設計。
  入口匝道點之設計,規定如下:
  一、入口匝道每小時交通量在一、二00輛以上時,入口端點設計標準
      如圖甲或乙所示,其在入口端點處縮減匝道路面寬度,規定如下表
      :
  二、入口匝道每小時交通量在一、二00輛以上時,入口端點設計標準
      如圖丙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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