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牡蠣養殖登記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17日

條文關聯

  牡蠣養殖登記證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養殖人姓名。
  二、場址(註解參考之經緯度)。
  三、排列方式與面積。
  四、牡蠣養殖登記證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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