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916
人,瀏覽人次:
92602005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秘書處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26年04月07日
制定依據
1.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處務規程
中華民國025年10月15日 (現行法規)
第六條
秘書之職掌如左: 一、保管國防檔案,編訂議事日程及開會記錄,並於每次開會時報告前 次開會後之會務進行之經過。 二、處理秘書處各事項。 秘書處之組織由本會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