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77
人,瀏覽人次:
92183813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0年03月20日
制定依據
1.
行政院組織法
中華民國069年06月29日
第十四條(院內各委員會之設置)
行政院為處理特定事務,得於院內設各種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