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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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機關組織調整規劃報告通案共同辦理事項結論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25日

制定依據

1.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中華民國097年07月02日
  一級機關置副首長一人,列政務職務。
  二級機關得置副首長一人至三人,其中一人應列常任職務,其餘列政務
  職務。
  三級機關以下得置副首長一人或二人,均列常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