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結合各級政府及 民間團體力量,加強協助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 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以下簡稱新住民)適應臺灣社會, 並推動整體新住民及其子女與家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 展,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規劃運用新住民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 基金),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