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17
人,瀏覽人次:
95973165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平均地權保護自耕農及重劃工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7月25日
制定依據
1.
平均地權保護自耕農及重劃工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中華民國094年04月29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八條
本基金貸款之種類、數額、利率、償還期限及申請程序之作業規定,由 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