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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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7月16日

制定依據

1. 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 中華民國081年11月05日廢止 (現行法規)
  金門、馬祖地區各設戰地政務委員會,為各該地區推行戰地政務工作之
  指揮監督機關,由各該地區防衛司令部司令官兼任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