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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
制定依據
1.
高級中等教育法
中華民國102年7月10日
第五十條(輔導學生適性發展)
高級中等學校應就學生能力、性向及興趣,考量社會職場動態,輔導其 適性發展;其輔導工作、項目、程序、實施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