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社區大學,對於辦理績效優良之社區大學,應予 獎勵;其補助、獎勵條件與方式、審查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 央主管機關定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社區大學績效優良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 獎勵;其獎勵條件與方式、審查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