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15日

制定依據

1.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
輸配電業依第八條第二項加強電力網之成本,及公用售電業依前條第六項
規定躉購再生能源電能之成本,應反映於中央主管機關依電業法第四十九
條第一項所定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