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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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國公路監理電腦越區異動連線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30日

制定依據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
有關汽車檢驗、登記、發照及駕駛人、技工考驗、登記、發照,公路監理
機關於必要時,得委託相關團體協助辦理,其委託作業及監督要點,由交
通部另定之。
前項各項業務所需各種書、表、證、照格式,由交通部另定之。
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依本規則申請登記時,得越區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
記,其越區之異動連線作業要點,由交通部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