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應依電視節目內容予以分級,限制觀看之年齡、條件;其分級處 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電視事業應依處理辦法播送節目。 主管機關得指定時段,播送特定節目。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應就其播 送之電視節目予以分級。 為保護兒童身心健康及視聽權益,主管機關得對以兒童為主要收視對象之 頻道或節目所播送之廣告內容、時間予以限制。 第一項之節目級別、限制觀賞之年齡,第二項之廣告內容、時間限制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