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藥用酒精供應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8月27日

制定依據

1. 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 中華民國091年05月22日廢止 (現行法規)
  供醫療用之液體藥物或成藥、藥酒之製造,或以專賣機關所製之酒類變
  造者,須經中央衛生機關之許可,其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