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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8月12日
制定依據
1.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 (現行法規)
第四條(農產品驗證制度及國內特定農產品之類別、品項及驗證基準之公告實施)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國內特定農產品之生產、加工、分裝、流通及其他有關 農產品產銷之過程,公告實施驗證制度與國內特定農產品之類別、品項及 驗證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