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全國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11月22日

制定依據

1.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 中華民國88年4月17日
  各機關為提昇所屬人員品德修養,得採下列方式行之:
  一、定期公開表揚機關內熱心公益或品德優良足資表率者。
  二、各級主管人員應身先倡導品德修養,並確實考核所屬人員生活言行
      。
  三、充實圖書設備,鼓勵閱讀品德修養之書籍。
  四、在機關內成立各類社團,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五、定期舉辦有關激勵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之專題演講,並辦理各種有
      益身心之活動。
  六、其他適當方式。
  各機關為發揮所屬人員工作潛能,得採下列方式行之:
  一、鼓勵參加各項訓練進修,增進工作知能。
  二、定期舉辦與業務相關之講習、研討及活動,充實專業知能。
  三、培育工作績效優異者,以利人才儲備。
  四、暢通陞遷管道,提供發展機會。
  五、定期舉行研究發展會報,改進機關業務。
  六、研訂各項競賽辦法,激發上進心與榮譽感。
  七、其他適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