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為提昇所屬人員品德修養,得採下列方式行之:
一、定期公開表揚機關內熱心公益或品德優良足資表率者。
二、各級主管人員應身先倡導品德修養,並確實考核所屬人員生活言行
。
三、充實圖書設備,鼓勵閱讀品德修養之書籍。
四、在機關內成立各類社團,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五、定期舉辦有關激勵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之專題演講,並辦理各種有
益身心之活動。
六、其他適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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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為發揮所屬人員工作潛能,得採下列方式行之:
一、鼓勵參加各項訓練進修,增進工作知能。
二、定期舉辦與業務相關之講習、研討及活動,充實專業知能。
三、培育工作績效優異者,以利人才儲備。
四、暢通陞遷管道,提供發展機會。
五、定期舉行研究發展會報,改進機關業務。
六、研訂各項競賽辦法,激發上進心與榮譽感。
七、其他適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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