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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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學校衛生委員會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29日

制定依據

1. 學校衛生法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各級主管機關應遴聘學者、專家、團體及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學校衛生委員
會,其任務如下:
一、提供學校衛生政策及法規興革之諮詢指導意見。
二、提供學校衛生之計畫、方案、措施及評鑑事項之諮詢指導意見。
三、提供學校衛生教育與活動之規劃及研發事項之諮詢指導意見。
四、提供學校健康保健服務之規劃及研發事項之諮詢指導意見。
五、提供學校環境衛生管理之規劃及研發事項之諮詢指導意見。
六、協調相關機關、團體推展學校衛生事項。
七、其他推展學校衛生之諮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