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

制定依據

1. 新竹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1年4月12日
本府設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稅捐稽徵局、文化局,分
別掌理有關事項,其組織規程另定之。
各局置局長,承縣長之命,分別掌理各該局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
員工。各局得置副局長,襄理局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