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桃園市市有財產管理業務檢核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

制定依據

1. 桃園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各機關、學校為落實公產管理作業,應定期或不定期實施檢核,並報本府
備查。本府必要時得會同相關業務主管機關辦理複查。
前項檢核要點由本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