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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建築技術諮詢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3日
制定依據
1.
桃園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5年12月7日 (現行法規)
第四十九條
本府為處理或統一審理建築執照有關技術之執行標準,得設建築技術諮詢 小組;其設置要點由本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