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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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制定依據

1. 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
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取樣檢驗菸酒產品時,無償抽
取之,並會同菸酒業者簽封後,由檢查人員開立取樣收據予受檢業者及編
列密碼攜回檢驗;完成檢驗後,應將檢驗結果通知受檢業者及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