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50
人,瀏覽人次:
89002812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社區大學評鑑及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27日
制定依據
1.
臺南市社區大學發展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1年07月17日
第十二條
主管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對社區大學辦理評鑑。辦理績效優良者,予以 獎勵;辦理不善者,得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視其情形輕重停 止、減少補助或終止委託。 前項獎勵辦法,由本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