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21
人,瀏覽人次:
95655893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先行支付兒童及少年安置費用案件追償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24日
制定依據
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保障其權益,增進其福利,特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