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民防工作所需經費,依其性質由各級政府、各機關(構)、學校、 團體、公司、廠場分別編列預算支應或負擔。
為利民防人員之管理,以備迅速召集服勤,平時各級幹部應對所屬編組 成員經常實施聯繫訪問。 為促進民防人員向心力及交流,民防團隊得辦理聯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