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第一科: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及教師訓練、登記、檢定等事項。
二、第二科:國民中學教育等事項。
三、第三科:國民小學及學前教育等事項。
四、第四科:藝術教育及終身學習等事項。
五、第五科:學校體育衛生及社會體育等教育事項。
六、第六科:事務、出納、文書、文教公共設施用地管理、工程發包及
不屬於其他科室事項。
七、第七科: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等特殊教育事項。
八、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事項。
九、督學室:各級學校及社會教育機構之指導考核及策進等事項。
十、軍訓室:中等以上學校軍訓及護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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