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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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澎湖縣偏遠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25日

制定依據

1. 建築法 中華民國098年05月27日
  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或偏遠地區建築物之管理得予簡化,不適用本法
  全部或一部之規定;其建築管理辦法,得由縣政府擬訂,報請內政部核
  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