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94
人,瀏覽人次:
91279262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門縣政府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成績考核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7日
制定依據
1.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08月01日
第一條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八項規定訂定之。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 施要點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
一、依據: 國民教育法第十條、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 專業輔導人員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