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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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門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5月08日

制定依據

1. 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中華民國089年10月16日
  採購稽核小組(以下簡稱稽核小組)得就機關辦理採購之書面、資訊網
  路或其他有關之資訊、資料,辦理稽核監督。
  稽核小組為辦理前項事宜,得向相關機關調閱有關資料;被請求機關不
  得拒絕。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