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總統府第三局志工隊組織與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1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11月18日總統府秘書長核定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總統 / 組織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