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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文物移轉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2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12月7日國史館國采字第0930003184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
法規體系:
/
總統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12月7日國史館國采字第0930003184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
附件下載
附件一-總統副總統文物移送鑑定清冊
附件二-總統副總統文物移交清冊
附件三-總統副總統文物展示報備清冊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