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史館史料複印規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8年10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0月22日國史館國審字第 0980004056A號函發布,自即日停 止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總統 / 通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