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2月12日國家安全局律平字第1090001375號令修正發布第14 條條文
法規體系: / 總統 / 通用

法規異動

修正

情報人員因從事反制間諜工作,致受傷、失能、失蹤、死亡、喪失人身自
由或涉訟時,其醫療費補助、慰撫金、撫卹金、補償金及慰問金等,適用
本法第二十四條及其所授權訂定之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