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
人資格之研究生,其研究主題與本院人文社會科學各所(處)
、研究中心研究範疇相關者。
(二)申請者限未兼職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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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助期限:
(一)一年為期,經評核通過者得延期一年。如於獎助期間獲得博士
學位者,則終止獎助。
(二)獲獎助之博士候選人須於獎助期滿結束前十天,提出獎助期間
之學習心得及博士論文撰寫進度,送學術諮詢總會,作為本計
畫之成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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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獲獎助之博士候選人每月由本院發給獎助金新臺幣五萬元整,並得使
用本院圖書資料,參與各項學術研究活動。
獲獎助期間不得同時兼領下列類型之獎補助金或工作酬金: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
寫博士論文。
(二)所就讀學校、其他政府機關或學術團體基金會等組織所發給之
長期性獎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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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獲獎助之博士候選人如涉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者,準用「中央研究
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倫理規約」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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