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數位發展部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8月8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112001098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0條,並自111年8月27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處務

立法總說明

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本部)組織法業於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九日制定公布
,並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施行,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八
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數位發展部處務規程」,其要點如下:
一、本規程訂定之目的。(第一條)
二、本部部長、次長、主任秘書及高階非主管人員之權責。(第二條至第
    五條)
三、本部各內部單位名稱、分科辦事及其掌理事項。(第六條至第十八條
    )
四、本部以分層負責明細表實施分層負責制度。(第十九條)

法規異動

訂定2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