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數位發展部普及偏鄉電信網路補助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數位發展部數位韌性字第1125001612號令修正發布 第2點附件一、附件二,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通用

法規異動

修正

二、本要點適用計畫、申請資格、申請補助期間及補助範圍如下:
    (一)強化偏鄉地區行動寬頻網路數位韌性與近用之基礎設施建置計
          畫—強化偏鄉地區5G寬頻服務與涵蓋—補助業者於偏鄉地區建
          置行動寬頻基地臺計畫:申請資格為設置基地臺之電信事業,
          且為一百零八年開放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得標者。
          申請補助期間及補助範圍如附件一。
    (二)強化偏鄉地區行動寬頻網路數位韌性與近用之基礎設施建置計
          畫—強化防救災行動通訊基礎建置計畫:申請資格為設置基地
          臺之電信事業。申請補助期間及補助範圍如附件二。
    (三)強化偏鄉地區行動寬頻網路數位韌性與近用之基礎設施建置計
          畫—改善山區行動通訊品質計畫:申請資格為設置基地臺之電
          信事業。申請補助期間及補助範圍如附件三。
    (四)強化偏鄉地區5G寬頻服務與涵蓋—普及偏鄉寬頻接取環境計畫
          :申請資格為設置基地臺之電信事業,或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
          並提供網際網路接取服務者。申請補助期間及補助範圍如附件
          四。